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6-051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1月4日收到公司董事长荣秀丽女士《关于提议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函》。荣秀丽女士提议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荣秀丽女士
2、提议时间:2026年11月4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荣秀丽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了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提议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依法进行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依法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提议前6个月内,提议人荣秀丽女士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荣秀丽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减持计划,暂无明确的增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荣秀丽女士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