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30 证券简称:华电新能 公告编号:2026-047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秘书离任情况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1月4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杨帅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需要,杨帅先生不再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以上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秘书离任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产生影响。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杨帅先生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与重要贡献致以诚挚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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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秘书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杨帅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已于同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不存在董事会秘书空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帅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公开承诺事项,已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完成工作交接。本次董事会秘书变更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三、聘任董事会秘书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卢文龙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卢文龙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和兼任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具体如下:
卢文龙先生现任公司证券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具备财务管理、公司治理、证券事务管理等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不存在兼任公司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财务负责人的情形。卢文龙先生简历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文龙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3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最近36个月内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影响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情形。
四、董事会秘书聘任所履行的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建议
经公司董事长侯军虎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卢文龙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履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卢文龙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董事会秘书培训及资格审核情况
卢文龙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5日
附件
卢文龙先生简历
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南京审计学院会计系会计学专业大学毕业,高级会计师、审计师。2012年12月至2018年5月,任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职员,2018年5月至2021年11月,任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副主任,2021年11月至2022年8月,任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合规部(法律事务部、上市办公室)副主任,2022年8月至今任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25年7月至今任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在电力行业具有23年工作经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文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