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力斯收到仲裁终局裁决 累计涉付金额超5000万元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发布公告,披露其与复星曜泓(江苏)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推广合作相关仲裁事项已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出具的终局裁决书,公司作为本次仲裁的被申请人,需向申请人支付推广服务费、保证金、可得利益损失等相关款项,公司明确表示本次裁决预计不会对自身财务状况和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仲裁缘起双方2022年5月1日签署的《独家推广协议》,协议约定由复星曜泓在指定区域内独家推广艾力斯的甲磺酸伏美替尼片,后续双方又签署两份补充协议细化推广权责与费用结算规则。协议履行期间双方就违约认定产生争议,复星曜泓此前已向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申请。
根据本次送达的终局裁决书,仲裁庭首先认定案涉《独家推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已于2024年1月1日解除,同时对双方的各项诉求作出明确判定,具体裁决涉及的支付类款项明细如下:
| 裁决涉及款项类型 | 金额(元) |
|---|---|
| 拖欠推广服务费 | 20057439.65 |
| 退还保证金 | 2000000.00 |
| 可得利益损失 | 26250000.00 |
| 律师费 | 350000.00 |
| 申请人预缴需被申请人承担的仲裁费 | 1768743.20 |
除上述支付要求外,裁决同时驳回了复星曜泓的其他仲裁请求,以及艾力斯提出的全部仲裁反请求,艾力斯已预缴的264824元反请求仲裁费全部由其自行承担。上述需由艾力斯支付的款项,需在裁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全部支付。
针对本次裁决的影响,艾力斯披露的财务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达1005704.0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894909.77万元;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3544.61万元,对应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3327.09万元。同时公司已于2023年底提前计提了该仲裁事项相关的推广服务费16800047.34元、保证金返还2000000元,合计计提金额约1880万元。
艾力斯方面表示,本次仲裁裁决结果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现金流量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干扰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同时提示,相关事项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损益的最终影响,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艾力斯及旗下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