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士因违规设置使用无线电台被泰州海事局罚款3000元 海事无线电合规需重视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李长士因存在不按照无线电台执照规定的许可事项和要求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违法行为,被泰州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标注了完整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处置结果,是海事管理部门规范水上无线电通信秩序、强化涉无线电违法违规行为监管的公开举措。
本次处罚将对当事人的涉海事相关作业资质核验及后续水上无线电设备使用审批产生直接约束,督促相关从业者严格遵守无线电管理相关法规要求。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李长士 |
| 违法案由 | 不按照无线电台执照规定的许可事项和要求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92010904-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210*******2716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4 |
| 作出处罚机关 | 泰州海事局 |
本次泰州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自然人李长士,涉及的违法案由为不按照无线电台执照规定的许可事项和要求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92010904-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该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210*******2716,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1月4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泰州海事局。
事件点评
本次泰州海事局对个人李长士作出的无线电使用违规处罚,属于针对个体的常规行政执法案例,不涉及任何企业主体经营行为、业务布局或财务表现变动,对各类市场主体的日常运营无直接关联影响,仅为海事领域规范无线电台使用秩序的常规监管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