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宝顺船务工程有限公司因货物违规管理被厦门海事局罚款1万元 涉海上交通安全违法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盐城市宝顺船务工程有限公司因未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安全装卸、积载、隔离、系固和管理货物,被厦门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标注了完整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执行要求,是海事监管部门强化航运作业全流程合规管控的公开举措。
该处罚决定将直接记入盐城市宝顺船务工程有限公司的海事行政信用档案,对其后续参与海事相关作业资质核验、航运项目招投标等环节产生相应的合规性约束。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盐城市宝顺船务工程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3C40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安全装卸、积载、隔离、系固和管理货物 (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8072040027-2-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十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4 |
| 作出处罚机关 | 厦门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信息全要素清晰可查,涉及的被处罚主体为盐城市宝顺船务工程有限公司,对应的违法案由为未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安全装卸、积载、隔离、系固和管理货物(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8072040027-2-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2*******3C40,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条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十二)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1月4日,本次处罚的实施机关为厦门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盐城市宝顺船务工程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1年12月27日,法定代表人李宝军,所属行业为土木工程建筑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5人,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江苏省盐城市盐南高新区盐城绿色低碳科创园B7#楼602-1室。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李宝军 | 99.5% | 1990 | 2030-07-03 | - |
| 2 | 高维文 | 0.5% | 10 | 2030-07-03 | - |
点评分析
此次盐城市宝顺船务工程有限公司因货物装卸积载等环节未合规操作被厦门海事局处以1万元罚款,虽单笔处罚金额不高,但暴露出公司日常安全管理流程存在明显疏漏。该处罚记录将对企业海事作业资质核验、后续航运项目投标及行业信用评级产生直接影响,警示公司需严格对照海上交通安全法规及强制技术标准,全面补全货物全流程管理的合规短板,规避后续更严重的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