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永江因违规操纵管理船舶被南京海事局罚款1500元 海事处罚公示明确合规警示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田永江因涉及船员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南京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人员的违法情形与处置结果,是海事监管部门强化水上作业行为规范、压实船员岗位安全责任的公开监管举措。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对涉事船员的水上从业行为形成警示,督促其严格遵守水上交通安全与船舶污染防治相关操作规范,避免同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田永江 |
| 违法案由 | 船员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其他)(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12040298-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5222*******0613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4 |
| 作出处罚机关 | 南京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涉事的被处罚人为自然人田永江,对应的违法案由为船员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其他)(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12040298-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涉事主体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5222*******0613,本次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1月4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南京海事局。本次处罚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既体现了海事监管的规范性,也向全体水上从业人员传递了严守操作规范、筑牢水上安全防线的明确导向。
天眼查数据显示,田永江成立日期2024年4月25日,法定代表人田永江,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1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河北省唐山市遵化市石门镇大辛庄村兴辛南道3排1号(省内外流动经营)。
综合点评
本次南京海事局对船员田永江的处罚,是针对其未依规操纵管理船舶的合规警示,处罚金额1500元,适用法律条款准确。该处罚督促一线船员严格遵守水上安全与防污染操作规则,强化个体合规意识,也为相关航运主体完善内部操作规范、规避同类违规风险提供了明确的合规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