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金航水上运输公司因违规使用无线电台被大铲海事局不予处罚 属海事轻微违法免罚情形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广西金航水上运输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陈宇谦因涉及不按照无线电台执照规定的许可事项和要求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违法行为,被大铲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披露了涉事主体、违法情形、处置依据等全流程内容,是海事部门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包容监管要求的公开体现。
本次处置结果意味着涉事主体本次相关海事轻微违法行为未受到实质性惩戒,将不会产生对应的行政处罚记录留存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广西金航水上运输有限公司、陈宇谦 |
| 违法案由 | 不按照无线电台执照规定的许可事项和要求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4062000098-1-1 |
| 处罚内容 | 不予处罚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9145*******JU69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15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4 |
| 作出处罚机关 | 大铲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涉事的被处罚主体为广西金航水上运输有限公司与自然人陈宇谦,对应的违法案由为不按照无线电台执照规定的许可事项和要求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4062000098-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不予处罚,涉事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45*******JU69,本次免予处罚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以及《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15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1月4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大铲海事局,充分体现了海事监管领域对轻微非主观恶意违法行为的容错导向。
点评分析
本次广西金航水上运输有限公司相关海事违法事项最终获不予处罚,依据法定免罚条款认定其属于轻微海事违法范畴,未产生实际惩戒记录,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资质存续及后续业务开展造成负面影响,也为同类水上运输合规处置提供了合规参考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