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富江物流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航路航行被镇江海事局罚款2000元 海事部门严打内河航行违规行为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江西富江物流有限公司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的违法行为,被镇江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本次海事部门的公示信息清晰列明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处置结果,是内河航行监管公开透明化的常规公示动作,也为内河航运相关经营主体敲响了合规航行的警钟。
该处罚决定将直接纳入江西富江物流有限公司的海事监管信用档案,对其后续航运作业的合规核验环节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江西富江物流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218L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42040479-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4 |
| 作出处罚机关 | 镇江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涉事主体江西富江物流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218L,违法事实明确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42040479-1-1,最终处置结果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本次处罚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条款作出,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1月4日,执法主体为镇江海事局,整个处置流程符合内河海事行政处罚的合规要求,也为辖区内所有内河物流航运企业明确了航行规则的红线边界。
天眼查数据显示,江西富江物流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2年2月23日,法定代表人胡佳新,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同田乡龙江村。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胡佳新 | 60% | 120 | 2030-12-24 | 2025-12-25 |
| 2 | 周超 | 40% | 80 | 2030-12-24 | 2022-02-23 |
综合点评
本次江西富江物流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航路航行被镇江海事局处以2000元罚款,属于内河航运常规合规警示类处罚。该事项警示企业需严格落实内河航行规则,及时梳理航行操作流程漏洞,避免后续因同类违规引发更严重的安全隐患与合规风险,保障日常航运业务平稳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