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信达航运公司因船舶识别系统违规被安庆海事局罚款一千八百元 海事监管严抓船舶航行合规细节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安徽信达航运有限公司因船舶自动识别系统未按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存在输入信息不准确且发生故障未及时报告的违规行为,被安庆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了涉事航运企业的具体违法情形与处置结果,是海事管理部门强化内河航行设备合规监管的公开举措。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督促涉事企业全面排查旗下船舶航行辅助设备的运行隐患,严格落实内河航行安全的主体责任。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安徽信达航运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624G |
| 违法案由 | 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不按照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输入信息不准确或发生故障未及时报告(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112030141-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4 |
| 作出处罚机关 | 安庆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全要素信息清晰明确,涉事主体安徽信达航运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624G,对应的违法案由为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不按照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输入信息不准确或发生故障未及时报告(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12030141-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本次处罚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四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作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11月4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安庆海事局,整个处置流程符合内河海事监管的合规要求。
天眼查数据显示,安徽信达航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1年9月19日,法定代表人陈初根,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4人,注册资本2008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008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徽省怀远县荆山镇万锦翠亭21号楼5单元210室。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陈初根 | 99.6016% | 2000 | 2012-10-29 | 2011-09-19 |
| 2 | 胡西红 | 0.3984% | 8 | 2012-10-29 | 2012-10-29 |
综合点评
本次安徽信达航运因船舶AIS系统违规被安庆海事局处以1800元小额罚款,属于内河航运领域常规合规警示类处罚。该事项未触及重大安全生产红线,涉事金额极低,不会对公司日常航运运营、资质存续及整体营收造成实质性冲击,仅提示企业需强化船舶动态运维的合规细节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