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祺亚航运公司因未按规定航路航行被镇江海事局罚款1500元 海事部门严打内河航行违规行为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安徽省祺亚航运有限公司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的相关违法情形,被镇江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清晰列明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处置依据与最终处置结果,是海事监管部门对内河航行秩序常态化管控的公开体现。
该处罚决定的作出,将直接记入安徽省祺亚航运有限公司的海事监管信用档案,对其后续航运作业的合规性核验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安徽省祺亚航运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PW4F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42050504-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4 |
| 作出处罚机关 | 镇江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涉事主体安徽省祺亚航运有限公司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4*******PW4F,其触发处罚的违法案由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42050504-1-1,最终被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本次处罚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11月4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镇江海事局,整个处置流程符合内河海事行政处罚的合规要求,也为辖区内其他航运企业敲响了严格遵守航路航行规则的合规警钟。
天眼查数据显示,安徽省祺亚航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8年5月16日,法定代表人李亚平,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7人,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红杨镇西河社区民主路18号。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李亚平 | 98% | 490 | 2029-09-30 | 2018-05-16 |
| 2 | 李冬平 | 2% | 10 | 2029-09-30 | 2018-05-16 |
事件点评
此次安徽省祺亚航运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航路及航行规则航行,被镇江海事局依法处以1500元罚款,属于内河航运常规合规警示类处罚。该处罚督促企业补齐航行规则执行短板,强化内河航行合规意识,避免后续触发更严重的安全隐患与合规风险,对企业规范日常航运操作、维护运营资质合规性具备明确警示约束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