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建平因违规占用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率被洋山港海事局罚款一千元 海事部门严管海上通信秩序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胡建平因违反海上交通安全通信管理相关规定,被洋山港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事实明确为,承担无线电通信任务的相关人员未保持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的值守和畅通,或是使用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率交流与海上交通安全无关的内容,洋山港海事局依据相关法规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处罚决定。
该处罚结果将同步纳入涉海事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对其后续参与海事相关从业资质核验、作业资格审核等环节产生相应约束。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胡建平 |
| 违法案由 | 承担无线电通信任务的船员和岸基无线电台(站)的工作人员未保持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的值守和畅通,或者使用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率交流与海上交通安全无关的内容(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1102000292-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303*******403X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4 |
| 作出处罚机关 | 洋山港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胡建平,涉及的违法案由为承担无线电通信任务的船员和岸基无线电台(站)的工作人员未保持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的值守和畅通,或者使用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率交流与海上交通安全无关的内容(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102000292-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303*******403X,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条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1月4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洋山港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提示,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是保障船舶航行安全、应急救援调度的核心通信通道,相关从业人员需严格遵守值守规范,严禁占用专用频率开展无关交流,共同维护海上通航通信秩序稳定。
天眼查数据显示,胡建平成立日期2023年8月15日,法定代表人胡建平,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西城路460号3幢10-6。
事件点评
本次洋山港海事局对涉事船员胡建平作出千元罚款处罚,是严格落实《海上交通安全法》的常规监管举措,警示相关从业人员严守海事通信值守规范,保障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链路畅通,对涉事主体所属航运相关企业而言,也敲响了内部岗位合规管理的警钟,督促企业强化一线船员的安全操作培训,规避同类违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