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英汉思动力科技公司因普通货物夹带谎报危货被盐田海事局罚款5万 海事部门严打海运危货瞒报违规行为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深圳市英汉思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及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将危险货物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的违法行为,被盐田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披露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处置结果,是海事监管部门强化海上货运安全管控、规范托运环节作业秩序的公开举措。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直接影响涉事企业的海事领域信用评级,督促其严格落实货物托运前的合规核验义务,避免同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深圳市英汉思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RD5Q |
| 违法案由 | 托运人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将危险货物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4032000070-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4 |
| 作出处罚机关 | 盐田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全要素信息明确,涉事主体深圳市英汉思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44*******RD5Q,其触发的违法情形为托运人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将危险货物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2026版),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4032000070-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作出该处罚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三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1月4日,执法主体为盐田海事局。该案例也为海上货运全链条相关市场主体敲响合规警钟,督促各托运主体严格落实货物属性核验责任,从源头防范海上运输安全风险。
天眼查数据显示,深圳市英汉思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8年5月18日,法定代表人朱瀚琦,所属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103人,注册资本235.1698万人民币,实缴资本9.625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洪田社区洪田路155号创新智慧港2栋405-2(一照多址企业)。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朱瀚琦 | 21.7891% | 51.2413 | 2029-12-22 | 2019-11-08 |
| 2 | 深圳市瀚行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3124% | 24.2516 | 2029-12-22 | 2023-11-14 |
| 3 | 湖南达晨财智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238% | 24.0767 | 2029-12-22 | 2026-03-25 |
| 4 | 厦门雅恒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7687% | 18.2696 | 2029-12-22 | 2025-03-26 |
| 5 | 珠海赛纳永盈一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101% | 16.6994 | 2029-12-22 | 2026-02-14 |
综合点评
此次盐田海事局对深圳市英汉思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的5万元行政处罚,直指其将危险货物夹带或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的违规行为。该处罚既是对企业合规疏漏的警示,也督促其完善货运全流程的安全管控体系,避免后续引发海上运输安全隐患,同时也为同行业企业筑牢货运合规意识提供了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