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县泓洋船务公司因船舶污染物作业记录不实被杨浦海事局罚款三百元 海事合规需重视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淮滨县泓洋船务有限公司因船舶未按规定如实记录油类作业、散装有毒液体物质作业、垃圾收集处理情况(2026版),被杨浦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信息由海事管理部门依法对外公开,清晰列明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处置结果,是内河船舶污染防治监管常态化落地的具体体现。
该处罚记录将同步纳入涉事企业的海事信用档案,对其后续船舶营运资质核验、作业审批办理等海事相关业务开展产生直接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淮滨县泓洋船务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365M |
| 违法案由 | 船舶未按规定如实记录油类作业、散装有毒液体物质作业、垃圾收集处理情况(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1042001017-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4 |
| 作出处罚机关 | 杨浦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如下:被处罚主体为淮滨县泓洋船务有限公司,其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舶未按规定如实记录油类作业、散装有毒液体物质作业、垃圾收集处理情况(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42001017-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41*******365M,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11月4日,本次处罚的作出机关是杨浦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淮滨县泓洋船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法定代表人李夏琼,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城关镇建设街北。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李夏琼 | 100% | 200 | 2012-02-22 | 2012-03-02 |
综合点评
本次淮滨县泓洋船务有限公司收到的海事小额处罚,虽仅涉及300元低额罚款,但暴露出其船舶作业台账管理的合规疏漏。该处罚将督促企业补全油类、有毒液体及垃圾处置的全流程记录规范,强化内河防污染主体责任意识,避免后续触发更严重的合规风险,对其完善内部运营管控、维护航运合规信用具备警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