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每个昌吉人!新条例发布,这些不文明行为要管了→
(来源:昌吉日报)
10月30日
昌吉州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
发布《昌吉回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该《条例》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共28条
采用不设章节的简易立法体例
内容清晰、指向明确
紧密结合昌吉州实际
涵盖职责分工、倡导规范、重点治理
促进保障和法律责任等内容
10月30日,《昌吉回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在昌吉州新闻发布厅举行。图为发布会现场。记者付小芳 摄
过马路时低头看手机
遛犬不牵绳
噪音扰民
机动车占用、堵塞道路、消防通道
......
过去
不少不文明行为靠的是自觉
如今
生活中那些
让人皱眉的不文明行为
不再只是“说说而已”
它们有了条例的刚性约束
新发布的《条例》第十三条
明确列出了
昌吉州重点规范的不文明行为
哪些行为被“点名”
一起来看👇
第十三条 重点规范下列不文明行为:
(一)损坏公共设施,侵占公共绿地的;
(二)在公共场所乱涂乱画乱刻,乱贴乱发小广告的;
(三)开展娱乐、健身、商业宣传或者生产经营等活动,产生社会生活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学习的;
(四)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摆摊设点等经营活动的;
(五)遛犬不牵绳,不即时清理粪便,遗弃犬只的;
(六)在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露营的;
(七)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逆行、超速的;
(八)机动车占用、堵塞道路、消防通道,非电动汽车占用公共电动汽车充电车位的;
(九)擅自设置地桩、地锁及其他障碍物阻碍机动车停放和通行的;
(十)行人随意横穿道路、翻越交通护栏,过马路时低头看手机的;
(十一)从建筑物、构筑物及机动车内向外抛掷物品的;
(十二)在建筑物楼顶、外立面、地下车库等公共区域进行违法建设的;
(十三)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互相攀比的;
(十四)随地吐痰、便溺,乱丢烟蒂、纸屑、塑料袋等废弃物的;
(十五)其他严重影响社会文明的不文明行为。
来源:昌吉州融媒体中心
编辑:杨雪楠
责编:阿尔成·马南
初审:巩丽珍
审核:李炜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