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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酒后竟谎报警情称遭人抢夺?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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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上无端被人抢走180元,民警赶赴现场,见到的却是满身酒气、言语混乱的报警人。原来,所谓的"抢夺"根本子虚乌有.....近日,普陀警方查处了一起谎报案情案件,违法行为人张某如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警察同志,我在曹杨路这边被人抢了180元,对方是个光头!"10月26日晚,普陀公安分局真如派出所接到一起报警。电话中,男子称当天他在曹杨路2278号附近的马路上闲逛,被一名光头男子抢走现金180元。

接报后,真如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然而,民警发现报警人张某如浑身酒气、站立不稳,说话逻辑混乱,对"被抢"的经过也讲不清楚。为查明情况,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民警调取案发地周边的全量公共视频,发现当晚17时许,张某如从嘉定乘坐地铁来到普陀,途中底子喝下两瓶白酒。出站后,他一个人在上海西站广场徘徊,随后又步行至附近餐厅继续饮酒,并在店里拨打了报警电话。视频显示,整个过程中张某如始终独自一人,没有与任何人接触,"被抢"的情节根本不存在。

张某如酒醒后,仍坚称自己在一条小路上被人抢夺。民警再次沿线反复查看公共视频,依旧没有发现他所说的情况。面对确凿证据,张某如最终交代了实情。

据张某如交代,他因近期花钱大手大脚导致手头拮据、心情烦闷,便编造了被抢夺的虚假事实,想拨打110报警泄愤。

目前,违法行为人张某如因谎报案情的违法行为,已被普陀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110报警电话是公共安全资源,每一起"两抢"警情的背后,都是大量警力的紧急投入。谎报警情、案情,不仅严重浪费警务资源,还可能延误真正需要帮助的群众。市民遇有紧急情况应如实报警,切勿因情绪烦闷、酒后冲动而编造虚假警情。对谎报警情等违法行为,警方将依法查处。

编辑: 毛鸿仁

通讯员: 邵槿铭

责编: 师玉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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