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其祥因触碰航标未报告被温州海事局罚款3000元 触碰航标需依规及时上报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何其祥因触碰航标后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被温州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标注了完整的违法事实、裁量依据与处置结果,是海事管理部门强化水上通航秩序管控、督促相关主体严格遵守航标保护相关法规的公开举措。
本次处罚决定要求当事人何其祥缴纳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该处罚结果将同步纳入其海事领域信用记录,对其后续参与水上相关作业活动的信用评估产生直接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何其祥 |
| 违法案由 | 触碰航标未报告(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7042020039-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310*******2910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第二十一条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4 |
| 作出处罚机关 | 温州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涉事主体为自然人何其祥,违法事实为触碰航标后未按要求履行报告义务,对应的违法案由标注为触碰航标未报告(2026版);该案件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7042020039-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对应的信用代码为3310*******2910,本次处罚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第二十一条作出,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11月4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温州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通过公开这类涉航标违法案件的处置结果,也意在提醒所有水上活动参与主体,触碰航标后第一时间向海事管理部门报告是法定义务,隐瞒不报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共同维护水上通航助航设施的完好与通航秩序的稳定。
天眼查数据显示,何其祥成立日期2008年2月3日,法定代表人何其祥,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成都市双流县九江镇甘泉街。
事件点评
本次温州海事局对何其祥触碰航标未报告的违法行为作出3000元罚款的公示,是海事部门依规落实《航标条例》监管要求的常规执法动作。该处罚警示相关航运从业者严格遵守航标管理规定,及时上报涉航异常事件,避免因违规引发航道通航安全隐患,维护辖区水上航行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