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ESTRA SHIPPING INC.因船舶未按规定标明相关标志被日照海事局罚款4.6万元 海事部门严抓船舶标识合规管理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境外航运企业FINESTRA SHIPPING INC.因旗下船舶未按规定标明船名、船舶识别号、船籍港、载重线标志(2026版),被日照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肆万陆仟元整。本次处罚是海事部门强化船舶标识合规监管、排查海上航行安全隐患的常规执法举措,相关处罚信息已同步纳入海事航运企业信用监管台账,将对该企业后续在国内港口的船舶进出港核验流程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FINESTRA SHIPPING INC.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违法案由 | 船舶未按规定标明船名、船舶识别号、船籍港、载重线标志(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5042010060-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肆万陆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常见海上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4)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4 |
| 作出处罚机关 | 日照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全要素信息明确,被处罚主体为FINESTRA SHIPPING INC.,违法事实为其所属船舶未按2026版相关规范要求标明船名、船舶识别号、船籍港、载重线标志,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5042010060-1-1,最终处罚结果为罚款人民币肆万陆仟元整,该行政相对人无公开可查的境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本次处罚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以及《常见海上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4)项作出,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1月4日,执法主体为日照海事局,整个执法流程符合海事行政处罚的合规性要求。
综合点评
本次日照海事局对FINESTRA SHIPPING INC.作出的4.6万元行政处罚,事由为旗下船舶未按规定标注法定航行标识,该处罚严格依据现行海事及行政处罚相关法规作出。此次处罚将督促企业补齐船舶航行合规短板,强化海上航行安全主体责任意识,避免后续因同类违规引发更严重的航行安全隐患与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