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润泰运输公司因船舶停泊未留足值班人员被镇江海事局罚款一千元 海事处罚公示合规有据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泰州市润泰运输有限公司因涉及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的相关违规行为,被镇江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标注了完整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处置结果,是海事管理部门强化内河通航秩序管控、压实航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常规执法公示环节。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督促涉事航运企业进一步完善船舶停泊期间的人员值守管理制度,及时排查同类安全隐患,避免后续出现同类违规问题。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泰州市润泰运输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21T |
| 违法案由 | 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42040472-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4 |
| 作出处罚机关 | 镇江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信息全要素清晰可查,涉事主体为泰州市润泰运输有限公司,其违规行为案由为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42040472-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2*******121T,本次处罚的裁定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1月4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镇江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泰州市润泰运输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5年7月4日,法定代表人周宝泉,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泰州市海陵区智堡小区公建A栋103室。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周玉冬 | 95.68% | 478.4 | 2011-04-12 | - |
| 2 | 唐存珍 | 4.32% | 21.6 | 2005-03-14 | - |
综合点评
泰州市润泰运输有限公司此次因船舶停泊未按规定留足值班人员被镇江海事局处以1000元罚款,属于内河航运常规合规类警示处罚,涉事违规情节较轻,处罚金额极低,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现金流及品牌声誉造成实质性冲击。该事件也提示公司需强化船舶停泊环节的人员值守合规管控,规避后续出现更严重的安全隐患与大额处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