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明达海运公司因船舶违规进入禁航区被营口海事局罚款1万元 涉事企业需严守海上航行规则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浙江新明达海运有限公司因涉及船舶违反规定进入或者穿越禁航区的相关违法行为,被营口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标注了该公司的违法情形、处罚标准及相关法律依据,是海事管理部门公开行政执法结果、强化通航秩序监管的公开举措。
此次浙江新明达海运有限公司被处以人民币壹万元整的罚款,相关处罚记录将同步纳入其海事领域信用档案,对其后续海事业务办理、通航作业审批等环节将产生相应约束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浙江新明达海运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510 |
| 违法案由 | 船舶违反规定进入或者穿越禁航区(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3052000097-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4 |
| 作出处罚机关 | 营口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信息全要素清晰可查,涉及的被处罚主体为浙江新明达海运有限公司,对应的违法案由为船舶违反规定进入或者穿越禁航区(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3052000097-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该公司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3*******0510,本次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七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1月4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营口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通过公开此类处罚信息,也意在警示辖区内航运企业严格遵守海上通航管理规定,主动规避违规闯入禁航区的风险,共同维护海上通航环境的安全有序。
天眼查数据显示,浙江新明达海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8年9月16日,法定代表人唐海明,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12人,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公前街93号办公房3楼。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唐海明 | 50% | 1000 | 2015-02-28 | 2008-09-16 |
| 2 | 杨建召 | 30% | 600 | 2015-02-28 | 2011-07-29 |
| 3 | 何金文 | 20% | 400 | 2015-02-28 | 2008-09-16 |
综合点评
此次浙江新明达海运有限公司因船舶违规进入禁航区被营口海事局处以1万元罚款,属于海上交通安全领域的常规行政处罚,涉事金额较低,未对公司日常运营、核心资质及当期营收造成明显冲击。该处罚也为公司敲响合规警钟,督促其完善船舶航行调度审核机制,规避后续同类违规风险,维护海运业务的合规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