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粉香因未按规定航路航行被南京海事局罚款1500元 海事处罚合规有据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薛粉香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的违法行为,被南京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本次处罚是海事管理部门严格落实内河通航秩序管控要求,对航行违规行为作出的合规处置,相关公示信息面向社会公开,保障了海事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与公众知情权。
该处罚决定的作出,将对当事人后续的内河航行合规意识形成有效约束,也为其他内河航行参与者明确了航路航行规则的红线边界。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薛粉香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12020258-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426*******534X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4 |
| 作出处罚机关 | 南京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自然人薛粉香,其涉及的违法案由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12020258-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该行政相对人对应的信用代码为3426*******534X。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1月4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南京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薛粉香成立日期2007年4月25日,法定代表人薛粉香,所属行业为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兴化市荻垛镇北王村。
综合点评
本次南京海事局对个人薛粉香的航行违规处罚,属于针对内河航行个体的常规监管执法行为,与企业主体无直接关联,不会对任何经营类公司的正常运营、资质合规及信用状况产生实质影响,仅为海事领域维护内河通航秩序的普通个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