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业打开金融服务新空间
经济日报
今年是信托业务“三分类”新规3年过渡期收官之年。回顾这3年,行业在经历规模收缩后持续回升,资产规模站上32万亿元新台阶。规模回升的背后,是行业功能归位,信托业充分运用财产独立、风险隔离等独特制度优势,将信托架构嵌入一个又一个具体业务场景,推动信托业务向居民养老、科技创新、风险处置等领域拓展,以业务创新释放制度红利、打开金融服务新空间。
信托业的独特制度功能,是开展业务创新的基石。信托财产一旦有效设立,便与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自有财产相分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三方债权人不能对信托资产申请强制执行,这构成了其他金融工具难以替代的风险隔离机制。同时,受托人的管理处分权与受益人的受益权可以分离,财产既可由专业机构管理,又能按委托人设定的条件,流向特定对象或用于特定用途,让委托人设定的安排长期执行、受益人的权益持续兑现。信托资产不因委托人离世而自动终止,能够实现跨代传承。这些制度优势叠加,使信托天然适合处理长期性、复杂性、跨界性的财产关系,与耐心资本、长期照护、代际传承等需求高度契合,也为业务创新提供了制度前提。
信托业务创新的核心,是在既有法律框架内,立足真实市场需求打开服务新空间。比如在养老领域,早期信托产品以资金托管为主,服务对象集中于高净值人群;而如今,养老信托正逐步褪去“高净值专属”标签,创新性地把房产、储蓄、保单等资产纳入统一受托管理,按生活、医疗、护理的实际需要定向支付,让养老财产既安全可控,又能按老人意愿专款专用。在科技创新领域,信托正在补上科技金融服务短板,科技企业的股权、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可作为独立的信托资产,由受托人长期管理、专业运营。以股权服务信托为例,受托人代持科创企业股权,实现企业股权与创始团队个人债务风险相隔离,为耐心资本长期投资初创企业提供可靠的制度安排。
也要看到,信托业发展仍面临多重制约。比如,部分金融机构简单照搬传统产品框架,与养老、科创等真实场景需求匹配度不足,个性化、定制化信托产品供给不足;破产重整等复杂业务对受托人运营管理能力要求极高,行业专业人才储备仍显不足;股权、知识产权等新型资产的估值、登记、税收规则尚不清晰,制约业务规模化推广;等等。
化解这些问题,充分释放信托业务创新潜力,还需监管部门与信托公司同向发力、形成合力。一方面,监管部门需划清资产服务信托与资产管理信托的业务边界,严禁以资产服务信托之名,实质开展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完善信托财产登记、涉税配套制度,破除股权、不动产、知识产权等新型资产设立信托的制度壁垒。另一方面,信托公司要摒弃通道化、融资化的短视思维,深耕养老信托、股权信托、家族信托、慈善信托等受托服务,持续提升复杂资产受托运营与全流程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