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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境镇政府诉宝昌地产破产纠纷案12月4日开庭 涉破产权益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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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人民政府作为原告,将上海宝昌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列为被告,涉及一起与破产有关的纠纷案件,该案件定于2026年12月4日9时在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第十四法庭正式开庭审理。本次涉诉事项将直接影响双方在破产相关权益界定、权责划分层面的后续推进节奏,相关主体需按照司法程序要求做好应诉筹备工作。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人民政府
被告/被上诉人上海宝昌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案由与破产有关的纠纷
开庭时间2026-12-04 09:00:00
法院上海铁路运输法院
法庭第十四法庭
案号(2026)沪7101民初3270号
承办部门破产案件审判庭(执行裁判庭)
主审人刘某

本次涉诉主体为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人民政府与上海宝昌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案件属于与破产相关的纠纷范畴,目前公开信息暂未披露具体涉案金额,案件排期于2026年12月4日在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开庭,由该院破产案件审判庭(执行裁判庭)负责承办,该案件的后续审理结果将直接关系到涉事主体在破产程序中的权益厘清,也将为同类涉企破产关联纠纷的处置提供相应的司法参考样本。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宝昌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2年9月1日,法定代表人为周平,所属行业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逸仙路270号16楼。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
上海宝昌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50%10001992-09-01
上海宝丰联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技股会50%10001992-09-01

点评分析
本次上海宝昌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牵涉的破产相关诉讼,将直接推动其破产程序中的权责与权益边界厘清。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具体涉案金额暂未披露,公司需依规做好应诉筹备。该案审理结果不仅关乎自身破产进程推进,也可为同类涉企破产纠纷处置提供司法参考,对公司后续资产处置、权益划分具备关键指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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