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51 证券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3日、2025年5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葫芦岛宏跃北方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跃北铜”)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担保额度的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有效。
上述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赊销、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实际担保金额以正式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担保额度内选择融资机构进行授信担保合作及签署相关协议,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操作。上述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宏跃北铜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葫芦岛分行”)借款,授信额度敞口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与广发银行葫芦岛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保证期限自2026年10月28日起至2027年10月19日止。
上述担保额度未超过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葫芦岛宏跃北方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8月18日
住所: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158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峥强
注册资本:77110.934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粗铜、精铜及其副产品深加工;硫酸、液氧批发(仓储经营);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再生物资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与本公司的关系: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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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跃北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6年10月28日,宏跃北铜向广发银行葫芦岛分行借款,公司与广发银行葫芦岛分行为宏跃北铜本次借款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为:
1.担保(保证)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4.保证期限:自2026年10月28日起至2027年10月19日止。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有利于解决公司全资子公司宏跃北铜开展业务所需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以上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1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40.85%;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9.4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53.58%;全资子公司宏跃北铜对公司担保余额为7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9.3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与广发银行葫芦岛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