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法院总法律顾问谈AI新闻版权
(来源:DOLC)
先看清:这是总法律顾问意见 11月3日,欧盟法院总法律顾问Maciej Szpunar在Like Company案中提出意见,讨论AI聊天机器人实时获取新闻文章、再生成回答时,何种情形可能影响新闻出版者的权利。媒体报道后,容易出现“欧洲法院已经判AI违法”的误读,实际还不是最终判决。 案件源于匈牙利出版者Like Company与Google之间的纠纷,涉及Gemini是否未经许可复制并向公众提供受保护文本。匈牙利法院向欧盟法院提出欧盟法解释问题,具体争议最终仍要由国内法院按相应程序处理。事实与表达,不是同一个保护对象 总法律顾问强调,新闻出版者的相关权利保护的是作品的特定表达,而不是对事实本身建立垄断。报道同一个事件,并不等于可以任意照搬原文段落、结构和具有识别性的表达方式。 他提出的判断还包括,聊天机器人是否通过绕过付费墙等技术措施不当获取文章,以及回答是否以可识别的方式重用了原文表达,使读者不再需要打开原文。是否构成侵犯权利,仍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而不是只看文字由人还是机器生成。“换几个词”不等于获得通行证 对媒体、自媒体及内容团队,这个区分意味着,使用AI处理材料时,仍要关注材料如何取得、输出究竟保留了什么。简单替换词语、调换句序,不能被当作已经解决全部版权问题的证明。 同样,回答里放一个链接,也不是对任何规模复制的统一许可。是否可以引用、需要什么授权、会否替代原文,涉及具体使用方式和适用法律,本文不提供“一种模板包合法”的结论。训练与实时检索要分开看 原案还提到模型训练,但总法律顾问认为,其中两项相关问题缺少事实基础、属于假设性提问,应不予受理。他同时谈及文本与数据挖掘例外在一定条件下的作用。 这不等于法院已经确认“所有公开网页都可无限制训练”,也不能把实时检索生成回答与早期训练过程视为完全一样。不同技术环节、权利和例外可能分别适用,新闻标题不能把它们合成一句无条件允许或禁止。内容团队现在可以检查什么 先确认输入材料是否通过正当方式取得、是否有权使用,避免绕过访问限制。其次,检查生成内容中有没有大段可识别的原文表达,尤其是否让作品本身被新输出替代。事实核验与版权核查应分别进行,事实正确不自动解决表达的使用问题。 再把需要授权、只能短引或用途不明的材料标出来,由相应负责人处理。保存原文链接与使用记录,有助于内部核查,但保存记录本身也不创造授权。 这些是可以执行的工作检查,不是对个人案件的法律判断。涉及商业发布或争议,仍应让合格专业人员结合原文、输出及使用场景评估。后续还要看法院最终裁判 总法律顾问意见不约束法官,最终判决日期在本次报道中尚未明确。Google也对其中有关训练的表述作出回应,这属于当事方立场,不能替代法院结论。 对在德华人经营的媒体、网店和服务公司,AI能提升处理资料的速度,却不会自动消除取得材料和发布内容的责任。今天最重要的新进展,是这份意见把实时新闻检索与再利用中的若干问题具体化;其最终法律影响,仍需跟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