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天集中申贷8家银行,9台POS机截流:披着“征信洗白”外衣的黑产流水线,如何把受害者炼成工具人
每日经济新闻
记者:刘嘉魁
一通自称能做“债务重组”的营销电话,把欠下70余万元银行贷款、征信受损的上海市民周某,一步步推进了精心设计的圈套:先是月息近10%的80万元“垫资款”替他结清旧贷、把征信“养干净”,再由专人带着他3天内跑遍8家银行集中申贷170余万元,最后用POS机刷走15%的“服务费”和垫资本息——真正落到周某手里的钱所剩无几,但周某的债务却不减反增,几个月后他再度逾期,多家银行因此损失70余万元。
11月2日晚,最高人民检察院披露了这起由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办理的典型案例。一家挂着“信息技术服务”招牌的公司,2020年至2025年间以“债务重组”“征信洗白”为诱饵,行高息放贷、骗取银行贷款、POS机套现之实,非法套现2000余万元、非法放贷近2600万元,致40余人深陷高息陷阱。9月30日,法院以非法经营罪、骗取贷款罪数罪并罚,判处实际控制人罗某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265万元,毛某、路某、凌某、冯某等多名团伙成员分别获刑,判决均已生效。
案件落槌的时间坐标值得留意:今年4月,公安部与金融监管总局刚刚联合部署新一轮金融领域“黑灰产”集群打击,人民银行的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也已于今年1月1日实施。这份生效判决,恰好为观察“债务重组”黑产的运作逻辑与治理走向提供了完整样本。
围绕本案的定性逻辑与消费者如何自保,《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日前采访了某检察机关第一检察部负责人,该负责人对本案为何数罪并罚、普通人如何防止“从受害人变成共犯”进行了详细解读。
图片来源:公安部网站截图
从最高检披露的细节看,这家公司绝非散兵游勇——罗某总揽全局,负责引流获客、人员招聘与业务决策;其妻毛某处理日常管理;路某、凌某、冯某等人各带业务团队,电话引流、谈单、贷款操作、资金结算各司其职,流水化作业。
敛财套路环环相扣:短视频引流、电话营销,精准筛选高负债、征信差、急用钱的群体;用“银行内部合作”“百分百打款”的话术打消顾虑;以年化48%至115%的利息发放“过桥”资金替客户“养征信”;再指导客户隐瞒负债、编造贷款用途,利用征信系统更新的时间差向多家银行密集申贷;最后通过控制的9台无真实交易背景的POS机,虚构装修、建材交易套取消费贷资金,扣下费用后把残值转给客户。
某资深银行业研究人士表示,此案最值得警惕之处,在于把高息放贷、骗取贷款、非法支付结算三类违法行为压缩进同一条流水线,客户既是受害者,也在不知不觉中被改造成骗贷环节的“工具人”。“名义上是债务重组,实质是债务转移加杠杆放大。用更高成本的新债置换旧债,风险最终传导到银行信贷资产和客户个人信用两端。”该人士表示,这类模式的兑付链条天然脆弱,断裂只是时间问题。
办案定性过程同样值得关注。据最高检披露,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调取涉案银行交易明细、比对资金流向、固定客观证据。
检察机关认定,涉案公司不具备资金支付结算资质,借“养征信”“债务重组”之名行高息放贷、骗贷、套现之实,构成非法经营罪;罗某、冯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贷并造成重大损失,还涉嫌骗取贷款罪。检方以资金交易明细为抓手,最终锁定非法套现2000余万元、非法放贷近2600万元的犯罪金额。
本案同时涉及非法放贷、POS机套现和骗取贷款,为何对主犯以非法经营罪、骗取贷款罪数罪并罚,而非择一重罪处理?前述某检察机关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解释了其中的法律逻辑:如果只是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属于刑法上的想象竞合犯,要择一重罪处理;但实施了数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的,就应当数罪并罚。
“这个案子,就是法律上的两个行为。”该负责人点明关键:一是非法经营行为,即不具有相应资质,从事特定或禁止的经营活动;二是通过伪造、虚构的手段骗取银行贷款,这又构成了骗取贷款罪。在该负责人看来,定性的区分点主要在于行为人究竟实施了几个行为,而一个“行为”的判断,要综合目的、手段和结果来看。本案属于数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因此要数罪并罚。
把镜头拉远,这起案件正处在全国性治理行动的交叉点上。据公安部新闻发布会通报,2025年6月至11月,公安部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在17个重点省市开展集群打击,立案查处金融“黑灰产”案件1500余起,打掉职业化犯罪团伙200余个,涉案金额累计近300亿元。今年4月启动的新一轮集群打击,聚焦非法存贷款中介、非法网贷平台和助贷机构、非法保险代理中介、信用卡不正当“反催收”中介四类方向。
对照可见,前述案件同时切中其中两条主线:既是消费贷领域的非法贷款中介,又打着“征信修复”旗号牟利,堪称打击方向交叉部位的典型标本。
金融监管总局稽查局相关负责人接受《人民公安》杂志专访时介绍,当前金融“黑灰产”呈非法中介扩散蔓延、借助AI翻新手法、产业化职业化三个态势,闵行案的公司化架构正是这一判断的具体注脚。
“3天内向8家银行集中申贷成功,暴露的不是某一家机构的失守,而是机构间贷前信息核验存在被产业化利用的时间差。”前述行业研究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黑产团伙对征信报送节奏、各行审批偏好的研究,某种意义上比一线风控人员更“用功”,这提示行业需要出台更快的跨机构数据共享与反欺诈联防机制。该人士同时提醒,从案件数据看,涉案银行损失相对可控,个案不足以推导出行业性资产质量结论,不宜过度解读。
与黑产兜售的“征信洗白”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官方刚刚打开的正规容错通道。人民银行发布的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明确: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单笔不超过1万元的个人信贷逾期信息,只要在2026年3月31日前足额偿还,征信系统将不予展示;政策“免申即享”,不收取任何费用,无需委托第三方。
央行副行长邹澜在2025年12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强调,政策在支持小额逾期、诚信还款人群的同时,保留对尚未还款或大额逾期人群的信用约束,坚守履约守信底线。
央行征信管理局局长任咏梅说得更直白:任何以该政策名义索要钱财、索取信息的都是诈骗。央行征信中心此前也多次声明,不对外提供逾期记录处理、征信修复服务;按《征信业管理条例》,提出征信异议完全免费。金融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公安部、央行、证监会五部门此前还联合发布风险提示,点名以“征信洗白”“债务清零”为噱头的不法“代理维权”短视频与直播陷阱。
某资深银行业研究人士认为,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的深层意义,在于把“消除记录”的定价权从灰色市场收归公共规则。“过去黑中介的生意经建立在信息差之上,很多人不知道异议申请免费,更不知道不良记录自还清之日起保存五年后依法删除。正规通道越透明,‘收费洗白’的空间就越小。”
该人士同时提醒:政策宽限期本身可能被黑产借壳包装,以“代办信用修复”名义二次行骗,风险提示与司法打击须持续跟进;信用修复不等于债务豁免,更不等于纵容失信,这条边界必须始终保持清晰。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截图
金融黑灰产类案件中,普通消费者最该注意什么?
上述检察机关负责人强调,消费者最容易踩的坑,是从受害人变成共犯。“比如把信用卡借给、租给别人养卡套现,可能构成帮信罪、掩隐罪或者非法经营罪的共犯;把闲置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收款码租出去‘兼职刷流水’,也是常见的帮信罪行为;配合中介做假流水、假离婚、假贫困证明去办贷款,就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
该负责人提示,一方面要警惕话术——“征信逾期包洗白、内部渠道删记录”“黑户也能贷、AB贷、包装流水、零首付买房”“租你银行卡、收款码,每天返现”,听到这类宣传就要“亮起红灯”;另一方面,真遇到纠纷时要走正规渠道:信用卡、房贷还不上,可以问银行客服要困难客户服务方案;被乱催收,找金融机构的投诉部门;发现黑产引流,保留好记录,向检察机关12309举报或者打电话报警;已经把卡借出去的,第一时间挂失报警。总的来说,账户不外借、不出租。
该负责人还梳理了几条“铁律”:银行卡、收款码一旦借出去,大概率就进了“跑分池”;不签空白授权、不给验证码;“代理维权”如果要求寄手机卡、拷贝通讯录、代登录网银,就等于信息被卖加上被冒名投诉;不能信“免债”“删逾期”,征信只能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更正错误,没有“花钱洗白”这回事;真有争议,走人民银行异议处理、金融机构官方协商;贷款只走持牌机构,中介说“包装资料过审”,就是让你递假材料,后果得自己扛;退保、理赔走官网客服,第三方所谓的“全额退”,通常是先收20%到50%的服务费,再教唆你去骂银行、骂保险公司,最后保障没了、钱也没退成。
对消费者而言,路径已经足够清晰:还款有压力,直接找银行协商;对征信记录有异议,通过金融机构或人民银行正规渠道免费申请;遇到“征信洗白”“债务优化”等营销话术,应第一时间拉黑。
当正规通道已经免费敞开,所有收费的“捷径”,都值得多问一个“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