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雪浪提起4587万元买卖合同纠纷诉讼 四被告涉及担保连带责任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ST雪浪11月3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就与安徽中汇发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四家主体的买卖合同纠纷,向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近期已收到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及传票,涉案总金额达4587万元,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作为本次诉讼的原告,本次起诉属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举措,截至公告日暂无法预计该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后续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披露案件进展。
据公告披露,本次诉讼涉及多份此前签署的设备买卖及安装合同。ST雪浪先后于2022年10月与安徽中汇发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35万吨/年轻烃裂解制苯乙烯项目设备买卖合同、与滁州中金热电有限公司签订备用扩建工程1X13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设备买卖合同,2023年5月又与安徽中汇发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5万吨/年甲基异丁基酮相关设备买卖及安装合同。因前两家被告未按原合同约定及时付款,各方于2025年11月23日对账后签署《分期付款及担保协议书》,确认两家被告合计应付暂定款项11878.16万元,同时约定安徽中普石油能源有限公司、安徽中汇发化学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连带担保人对全部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协议签署后,安徽中汇发新材料有限公司、滁州中金热电有限公司仅支付部分款项,后续约定的10期分期还款中的第6至9期均出现逾期未付或未足额支付的实质性违约,截至起诉时逾期未付本金合计达4170万元。ST雪浪据此提出四项诉讼请求,包括要求前两名被告立即支付4170万元到期合同本金及对应逾期利息、按协议约定支付417万元违约金,要求后两名担保方对前述债务及案件诉讼费、保全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由四名被告共同承担本案全部诉讼相关费用。
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ST雪浪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未达披露标准的小额未披露诉讼仲裁事项合计金额仅为0.8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3%,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相关小额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案由 | 涉诉金额(万元) | 现处阶段 | 收到应诉/受理通知书时间 | 诉讼/仲裁机构 |
|---|---|---|---|---|---|---|---|
| 1 | 南京卓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河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青岛河钢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服务合同纠纷 | 0.81 | 尚未开庭 | 2026.10.28 |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
| 合计 | - | - | - | 0.81 | - | - | - |
ST雪浪同时提示,公司此前于2026年1月14日收到无锡中院出具的预重整申请备案登记通知书,目前公司能否被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以及重整能否成功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公司后续将根据案件实际进展及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相关信息以公司后续正式披露的财务报告为准,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