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福胜因船舶实际状况与证书不符被董家口海事局罚款1000元 海事严抓海上安全合规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骆福胜因涉及船舶、海上设施的实际状况与持有的证书、文书不符(2026版)的违法行为,被董家口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依据相关海事及行政处罚领域法律法规作出,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该处罚决定已完成公示流程,相关违法主体需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履行罚款缴纳义务。
本次处罚是海事监管部门针对船舶及海上设施合规性开展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作出的处置,相关处罚记录将同步纳入对应行政相对人的海事信用档案,对其后续相关海事业务办理将产生相应约束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骆福胜 |
| 违法案由 | 船舶、海上设施的实际状况与持有的证书、文书不符(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5082000044-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201*******1736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3 |
| 作出处罚机关 | 董家口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信息中,被处罚人为骆福胜,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舶、海上设施的实际状况与持有的证书、文书不符(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5082000044-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该行政相对人对应的信用代码为4201*******1736,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1月3日,本次处罚的实施机关为董家口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常态化公示行政处罚信息,进一步强化海上航行全链条合规警示,督促相关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及从业人员严格落实船舶与海上设施的证书文书管理要求,保障海上交通安全秩序稳定。
天眼查数据显示,骆福胜成立日期2000年2月15日,法定代表人骆福胜,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灌南县人民路。
事件点评
本次董家口海事局针对骆福胜作出的千元罚款处罚,属于海上交通安全领域的常规行政执法行为,指向船舶、海上设施实际状况与所持证书文书不符的违规情形。该处罚严格依照两部相关法律条款作出,合规性明确,警示相关海事主体需确保证照与实际运营状态一致,规避同类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