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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欢因未按规定航路航行被南京海事局罚款2000元 内河航行合规需严守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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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周欢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的违法行为,被南京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内容为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相关处罚决定已于2026年11月3日正式生效。

该处罚决定的作出,将督促相关水上航行参与者严格遵守内河航行相关规则,维护辖区内水上通航秩序的稳定。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周欢
违法案由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6012050521-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4304*******1674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11-03
作出处罚机关南京海事局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自然人周欢,其涉及的违法情形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12050521-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该行政相对人对应的信用代码为4304*******1674。本次处罚的作出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1月3日,作出该处罚的机关为南京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周欢成立日期2024年1月8日,法定代表人周欢,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广西玉林市福绵区新桥镇被霞村江屋20号。


综合点评
本次南京海事局对自然人周欢的航行违规处罚,是海事部门严格落实内河交通安全监管要求的常规执法动作,既通过明确处罚依据、清晰公示处罚信息维护了内河航行规则的严肃性,也对其他内河航行主体形成合规警示,助力辖区内河通航秩序的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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