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鸿泰运输公司因未按规定航路航行被镇江海事局罚款1500元 内河航行合规需严守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宿迁市鸿泰运输有限公司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的相关违法行为,被镇江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标注了完整的违法事实认定、处罚裁量依据以及具体处置内容,是海事管理部门对内河航行秩序常态化监管的公开披露内容。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督促涉事运输企业进一步强化船舶航行合规管理意识,严格落实内河航行相关规则要求,避免同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宿迁市鸿泰运输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905X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42030437-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3 |
| 作出处罚机关 | 镇江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涉事主体宿迁市鸿泰运输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905X,其触发处罚的违法事由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42030437-1-1,最终处置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本次处罚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11月3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镇江海事局,整个处罚流程符合海事监管的合规要求,也为内河航运领域的航行规则执行树立了明确的监管导向。
天眼查数据显示,宿迁市鸿泰运输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1年4月12日,法定代表人范国祥,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3人,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宿迁市发展大道至宿迁闸段(配件综合楼)C109。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范国祥 | 60% | 30 | 2029-06-30 | - |
| 2 | 刘志云 | 40% | 20 | 2029-06-30 | - |
点评分析
宿迁市鸿泰运输有限公司此次因未按规定航路航行被镇江海事局处以1500元罚款,虽单笔处罚金额不高,但属于内河航运合规层面的明确警示。该事件督促企业及时梳理航行规则执行漏洞,强化船员合规操作培训,避免后续因同类违规触发更重处罚,维护自身航运经营的合规信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