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江联物流有限公司因船舶作业记录违规被九江海事局罚款1800元 海事部门严打船舶污染违规行为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马鞍山江联物流有限公司因涉及船舶未按规定如实记录油类作业、散装有毒液体物质作业、垃圾收集处理情况的相关违法行为,被九江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信息由海事管理部门依法对外公开,清晰列明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处置结果,相关处罚记录将同步纳入企业海事信用档案,对其后续海事作业资质核验、船舶进出港便利化审批等事项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马鞍山江联物流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WM9D |
| 违法案由 | 船舶未按规定如实记录油类作业、散装有毒液体物质作业、垃圾收集处理情况(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102050163-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3 |
| 作出处罚机关 | 九江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涉事主体马鞍山江联物流有限公司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4*******WM9D,其触发处罚的违法情形为船舶未按规定如实记录油类作业、散装有毒液体物质作业、垃圾收集处理情况,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02050163-1-1,最终被处以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的罚款。九江海事局作出该处罚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1月3日,本次处罚是海事管理部门强化内河船舶污染防治作业台账监管、督促航运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的常规执法举措。
天眼查数据显示,马鞍山江联物流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7月21日,法定代表人刘传利,所属行业为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环峰镇东苑B区12幢204室。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刘传利 | 90% | 270 | 2030-05-01 | 2025-05-23 |
| 2 | 王跃 | 10% | 30 | 2030-05-01 | 2025-05-23 |
事件点评
此次马鞍山江联物流有限公司因船舶未按规定如实记录相关作业及垃圾处理情况被九江海事局处以1800元罚款,属于合规层面的轻微警示。该处罚金额较低,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现金流及整体经营业绩造成实质冲击,但也为企业敲响了船舶污染防治合规操作的警钟,督促其完善内部作业记录管理,规避后续更严重的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