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畅运船务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航路航行被南京海事局罚款1500元 海事部门严打内河航行违规行为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信阳市畅运船务有限公司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南京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严格依据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法规及行政处罚法的对应条款作出,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相关处罚信息已通过官方公示渠道向社会公开。
该处罚记录将同步纳入企业海事信用档案,对其后续海事业务办理的信用评估环节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信阳市畅运船务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DY8T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12050518-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3 |
| 作出处罚机关 | 南京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信息中,明确被处罚主体为信阳市畅运船务有限公司,其对应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41*******DY8T,涉及的违法案由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12050518-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本次处罚的裁定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1月3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南京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常态化公示海事行政处罚信息,进一步督促内河航运企业严格遵守航行规则,维护内河通航秩序的安全稳定。
天眼查数据显示,信阳市畅运船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3年11月30日,法定代表人张畅,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顺河街道顺河街道办事处东湖南路南侧乌龙大道123号。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张畅 | 100% | 300 | 2030-05-31 | - |
综合点评
本次信阳畅运船务因未按规定航路航行被南京海事局处以1500元小额罚款,属于内河航运常规合规警示类处罚。该事项涉及的违法情节较轻,处罚金额极低,不会对公司日常航运运营、资质存续及整体营收造成实质性冲击,但也提醒企业需强化航行规则落地,规避后续更严重的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