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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二人销售侵权影视作品48.5万余部,获利88.7万余元,共被罚100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分别获刑

扬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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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扬子晚报

据检察日报正义网报道,近年来,依托电商平台、网盘存储传播的网络影视侵权案件多发,此类犯罪隐蔽性强、跨平台流转、交易碎片化,行为人往往注册多家网店分散运营,长期售卖盗版影视资源,取证和犯罪数额认定难度较大。赵某双、赵某夫妻侵犯著作权案就是这类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典型一例。

今年8月26日,经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意见,判处赵某双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90万元;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0万元;依法追缴全部违法所得88万余元,同时适用从业禁止。

2023年至2025年9月,赵某双、赵某夫妇在鹿泉区一处出租屋内,未经影视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在某网络平台注册多家网店,借助网盘存储、转发盗版影视文件,对外售卖牟利。在两年多的经营中,二人累计销售侵权影视作品48.5万余部,非法获利88.7万余元。

侦查阶段,鹿泉区检察院应邀依法介入,紧盯电子数据固定、权属认定、交易流水核验、违法所得审计等核心难点,向公安机关提出侦查取证意见。今年2月,该案被移送审查起诉。检察官阅卷后发现,审计报告依据的是权利人提供的2024年9月至2025年7月店铺交易记录数据,而2023年至2024年9月的经营数据缺失,犯罪数额认定不完整。若仅凭现有证据定案,将导致事实认定不全,为此,检察机关依法退回补充侦查,要求调取前期全部交易流水,并重新审计侵权数量与获利金额。

最终,公安机关成功调取2023年至2025年7月的完整交易数据,还查获此前未掌握的两家侵权店铺。审计机构依据5家网店完整经营数据重新核算,锁定全部侵权数量与违法所得。

该案属于夫妻共同犯罪,二人犯罪地位、作用差异显著,办案检察官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经审查认定,赵某双主导网店注册、资源整理、线上销售等核心环节,系主犯,应当从严惩处;赵某主要负责网盘资源转发等辅助工作,居于次要地位,且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良好。

综合全案情况,6月23日,该院对二人提起公诉,同时提出差异化量刑建议,并提出从业禁止建议。办案期间,检察机关同步开展追赃挽损,为被侵权人挽回经济损失44万元。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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