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敏因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规定报告进出港信息被广州海事局不予处罚 海事轻微违法可依法免罚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杨敏因涉及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的相关违法情形,被广州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披露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认定、处置结果及对应法律依据,是海事管理机构推进轻微违法容错机制落地的公开体现。
本次不予处罚的处置结果不会对杨敏的海事相关从业资质及后续船舶进出港正常报备流程造成限制性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杨敏 |
| 违法案由 | 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9012050212-1-1 |
| 处罚内容 | 不予处罚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525*******893X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内河)》第9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3 |
| 作出处罚机关 | 广州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涉事主体杨敏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525*******893X,对应的违法案由为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012050212-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不予处罚,本次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以及《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内河)》第9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1月3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广州海事局,该处置严格契合海事领域轻微违法免罚的管理导向,既明确了船舶进出港信息报备的合规要求,也体现了海事管理的柔性执法原则。
天眼查数据显示,杨敏成立日期2017年7月27日,法定代表人杨敏,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名山大道南路1号(大润发超市第二层16号商铺)。
综合点评
本次广州海事局公示的该起内河船舶未按规定报备进出港信息案件,最终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既严格契合行政处罚法及海事免罚清单的合规要求,也体现了海事监管对轻微无心过失的包容审慎导向,有助于引导相关航运从业者主动规范报备行为,降低后续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