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聪艺因船舶进出港未依法报告被漳州海事局罚款700元 海事部门严管船舶进出港报告合规性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陈聪艺因涉及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相关违法行为,被漳州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标注了完整的违法事实认定、处罚裁量依据及执行内容,是海事管理机构落实水上通航秩序监管要求、公开行政执法结果的常规公示举措。
本次处罚决定要求当事人缴纳罚款人民币柒佰元整,该处罚结果将同步纳入对应行政相对人的海事信用记录,对其后续办理相关船舶进出港报备等海事相关业务的信用核验环节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陈聪艺 |
| 违法案由 | 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8052010021-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柒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506*******003X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3 |
| 作出处罚机关 | 漳州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信息全要素清晰可查,涉及的被处罚人为陈聪艺,对应的违法案由为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8052010021-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柒佰元整,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506*******003X,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1月3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漳州海事局。该公示信息既保障了行政执法的公开透明度,也为广大航运相关从业者明确了船舶进出港报备的合规红线,引导相关主体严格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定报告义务。
天眼查数据显示,陈聪艺成立日期2000年1月17日,法定代表人陈聪艺,所属行业为纺织服装、服饰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新兴街321号。
综合点评
本次漳州海事局对个人陈聪艺作出的700元小额处罚,系针对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未依规报告的合规警示,该处罚仅涉及涉事个人,未关联任何企业主体,不会对相关航运类市场主体的正常经营、资质存续及信用记录造成实质影响,也未触及行业层面的重大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