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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红林因未按规定航路航行被张家港海事局罚款1000元 海事部门严打内河航行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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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高红林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的违法行为,被张家港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高红林的违法情形对应2026版航行规则相关违规情形,最终被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该处罚决定将同步纳入海事领域行政相对人信用记录,对其后续参与内河航行相关活动的信用评价产生相应影响。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高红林
违法案由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6022030389-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3412*******0915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11-03
作出处罚机关张家港海事局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信息全要素清晰可查,涉及的被处罚人为自然人高红林,对应的违法案由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22030389-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该行政相对人对应的信用代码为3412*******0915,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1月3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张家港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常态化公示行政处罚信息,进一步强化内河航行规则的警示效应,引导各类航行主体严格遵守内河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辖区内河通航秩序稳定。


天眼查数据显示,高红林成立日期2020年11月4日,法定代表人高红林,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兴化市大营镇屯军村。


事件点评
本次张家港海事局对自然人高红林作出的千元航行违规处罚,属于针对个体内河航行违规行为的常规监管处置,不涉及相关航运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资质、核心业务开展及财务状况变动,对关联航运类企业的日常运营、合规评级及市场口碑均无直接实质影响,仅为海事领域常态化合规警示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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