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领航航运公司因违规设置使用无线电台被江阴海事局罚款1000元 海事部门严管船舶无线电合规使用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安徽省领航航运有限公司因存在不按照无线电台执照规定的许可事项和要求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违规行为,被江阴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严格依照海事行政执法公开相关规定对外发布,清晰列明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处置依据与最终处罚结果,为航运领域无线电使用合规监管提供了公开可查的参考案例。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督促涉事航运企业及时梳理自身船舶通信设备合规管理漏洞,强化对无线电台执照许可要求的执行力度,避免同类违规问题再次发生。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安徽省领航航运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6R9W |
| 违法案由 | 不按照无线电台执照规定的许可事项和要求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62020303-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3 |
| 作出处罚机关 | 江阴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涉事主体安徽省领航航运有限公司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4*******6R9W,其触发处罚的违法事实为不按照无线电台执照规定的许可事项和要求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62020303-1-1,最终被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1月3日,执法主体为江阴海事局,整个处置流程符合海事行政执法的合规要求,也向全行业传递了严格规范船舶无线电台使用管理的监管导向。
天眼查数据显示,安徽省领航航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9月28日,法定代表人张瑞东,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中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合肥市包河区巢湖路新园小区1幢301室。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徐冲 | 50% | 250 | 2050-09-27 | - |
| 2 | 张瑞东 | 50% | 250 | 2050-09-27 | - |
事件点评
本次安徽省领航航运有限公司因违规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被江阴海事局处以1000元罚款,属于合规层面的轻微警示事项。该处罚金额较低,不会对公司日常航运运营、现金流及整体经营业绩造成实质性冲击,但也提醒企业需严格对照无线电台执照许可要求梳理内部操作流程,规避同类合规风险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