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和洋海运公司因船舶特殊水域航行违规被广州海事局罚款2万 海事处罚合规有据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青岛和洋海运有限公司因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遵守前述区域的特殊航行规则(2026版),被广州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处罚信息的公开,也将对涉事企业的海事合规运营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提醒相关航运主体严格遵守各特殊水域的航行管理要求。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青岛和洋海运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N453 |
| 违法案由 | 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遵守前述区域的特殊航行规则(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9012040397-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3 |
| 作出处罚机关 | 广州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涉事主体为青岛和洋海运有限公司,其涉及的违法情形为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遵守前述区域的特殊航行规则(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012040397-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7*******N453,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1月3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广州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青岛和洋海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4年5月24日,法定代表人刘永春,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28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8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湛山街道江西路29号129(集中办公区)。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三亚昱旭船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4% | 95.2 | 2049-05-01 | - |
| 2 | 葛长坤 | 33% | 92.4 | 2049-05-01 | - |
| 3 | 刘永春 | 33% | 92.4 | 2049-05-01 | - |
综合点评
青岛和洋海运此次2万元海事处罚,虽单笔金额不高,但暴露出公司船舶航行合规管理存在明显疏漏。该处罚记录将纳入企业海事信用档案,或对其后续航线审批、业务招投标产生一定负面影响,也为全行业海运企业敲响了严格落实特殊水域航行规则的合规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