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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春华因未按水上安全防污规则管理船舶被泰州海事局罚款三千元 海事处罚公示强化船员合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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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桑春华因涉及船员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的相关违法行为,被泰州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由明确指向船员在船舶操作管理环节未遵守2026版相关水上安全与防污染操作规则的违规情形,海事部门依据对应法规对其作出了相应经济处罚。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意味着涉事船员桑春华需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3000元罚款,其相关海事从业行为记录也将同步关联本次处罚信息,对其后续海事从业信用评价将产生直接影响。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桑春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209*******2232
违法案由船员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其他)(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6092010903-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11-03
作出处罚机关泰州海事局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处罚的涉事主体为自然人桑春华,对应的违法事实为其作为船员,未严格遵照2026版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相关操作规则开展船舶操纵、控制与管理工作,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泰州海事局于2026年11月3日出具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92010903-1-1的处罚决定书,向信用代码为3209*******2232的行政相对人桑春华作出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也是海事部门强化水上作业全流程合规监管、压实船员岗位安全责任的具体执法举措。


天眼查数据显示,桑春华成立日期2024年3月8日,法定代表人桑春华,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1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南天门满族乡大营盘村217号。


事件点评
本次泰州海事局对船员桑春华作出的3000元行政处罚,是针对其未依规开展船舶操纵管理的合规警示,虽属个人履职层面的轻微违规,未涉及所属企业主体责任,但也为相关航运企业敲响了船员操作合规的警钟,督促企业强化船员安全与防污染操作规范培训,规避同类履职疏漏引发的后续运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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