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蓝海洋科技公司因船舶未按规定保存燃油供受单证和样品被洋浦海事局罚款2200元 涉船舶污染防治合规红线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江苏中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及船舶未按规定保存燃油供受单证和燃油样品的违规行为,被洋浦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标注了该企业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具体处置内容,是海事管理部门强化船舶污染防治监管、规范航运相关企业作业流程的公开举措。
此次处罚涉及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该处罚记录将同步纳入企业海事信用档案,对其后续海事相关业务办理的信用评估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江苏中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C200 |
| 违法案由 | 船舶未按规定保存燃油供受单证和燃油样品(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1052000193-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3 |
| 作出处罚机关 | 洋浦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被处罚主体为江苏中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对应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2*******C200,其违法事实为船舶未按规定保存燃油供受单证和燃油样品(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1052000193-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为《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四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1月3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洋浦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通过此类公示,进一步督促涉海航运及相关配套企业严格落实船舶污染防治的各项合规要求,强化燃油相关单证与样品的规范留存管理,共同维护海洋环境安全。
天眼查数据显示,江苏中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9年5月10日,法定代表人顾林兵,所属行业为研究和试验发展,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射阳县射阳港经济开发区邮电路1号。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顾林兵 | 100% | 2000 | 2029-08-31 | - |
点评分析
江苏中蓝海洋科技此次因船舶未依规保存燃油供受单证及样品被海事部门处以2200元罚款,虽处罚金额较低,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现金流造成实质冲击,但暴露出其船舶运营合规管理存在疏漏。该处罚记录将纳入企业海事信用档案,若后续同类违规重复发生,或将影响其后续海事业务办理资质,需及时补全内部运营合规流程,规避后续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