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威鹏因未按规定航路航行被南京海事局罚款2300元 海事处罚合规有据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连威鹏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的违法行为,被南京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叁佰元整。本次处罚是海事管理部门针对内河航行秩序开展常态化监管的公开公示事项,相关处罚信息已纳入海事行政相对人信用记录范畴,将对当事人后续的海事相关业务办理产生相应约束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连威鹏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4128*******0018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12010581-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叁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3 |
| 作出处罚机关 | 南京海事局 |
本次南京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自然人连威鹏,其违法行为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12010581-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叁佰元整,该行政相对人对应的信用代码为4128*******0018,本次处罚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执行,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1月3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南京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通过公开公示行政处罚信息,进一步引导内河航行相关从业者严格遵守航行规则,维护辖区内河通航环境的安全有序。
天眼查数据显示,连威鹏成立日期2018年5月29日,法定代表人连威鹏,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中国轻纺城北市场2区1楼0377号。
事件点评
本次南京海事局针对连威鹏未按规定航路航行作出2300元罚款的公示,属于内河航行合规层面的常规行政处罚,警示相关航运从业者严格遵守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航行规则,强化航行合规意识,规避同类违法情形引发的安全风险与合规成本,维护内河航运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