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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获批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

滚动播报 11.03 06:35

(来源:河北日报)

转自:河北日报

河北获批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

拟在6家大型跨国企业开展,惠及逾400家境内外成员企业

本报讯(记者任国省)近日,记者从2026年前三季度河北省金融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积极申请,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在河北省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首批试点拟在中化集团、河钢集团、长城汽车等6家大型跨国企业开展,惠及逾400家境内外成员企业。

■一个“池子”,把集团全球资金集中起来管

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是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为便利大型跨国企业集团集中高效运营全球资金、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推出的专项改革政策。简单说,就是允许跨国公司设立一个“资金池”,把境内外成员企业的本外币资金集中起来,统一调拨、统一收付、统一融资。

这次试点集成整合了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集中、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等一系列高水平开放政策。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外汇管理二处副处长李伟介绍,试点版资金池主要服务大型跨国公司,准入门槛为境内全部成员企业上年度国际收支规模合计金额不低于等值70亿元人民币,境内全部成员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境外全部成员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不低于等值20亿元人民币。

额度管理上,跨国公司可以分别在资金池应计所有者权益的3.5倍和0.8倍以内融入外债、开展境外放款,允许成员企业自行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集中比例。“这相当于给企业跨境投融资预留了充足的额度空间,也进一步增强了企业集团资金运营的财务自由度和灵活性。”李伟说。

■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内凭支付指令直接办理

企业最直接的感受,在业务流程上。

按试点政策,跨国公司完成跨境资金池备案并办理一次性外债或境外放款额度登记后,不再需要就单笔外债或境外放款合同逐笔办理外汇登记,大幅压缩业务审批流程;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使用时,无须事前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参与试点版资金池的企业,外债和境外放款可凭支付指令直接办理,即额度内免于审单。

集中收付方面,主办企业可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办理境外成员企业与境外主体间、境外成员企业与境内成员企业间的本外币集中收付业务,并可开展经常项目轧差净额结算。这便于统筹调配集团内部境内外本外币资金,实现成员企业间资金余缺调剂,盘活闲置资产,精简了资金划转步骤,减少了跨境手续费和汇兑支出。

额度统筹共享带来的另一重红利是融资自主性。主办企业可全部或部分集中境内成员企业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在额度内自主开展业务:既可以把境外成员企业闲置资金借入境内,补充境内成员企业流动性,也可以利用集团资金规模效益融入境外低成本资金;反过来,也能向境外成员企业高效提供资金,支持其运营发展、完善全球产业链布局。

■大型企业走“试点版”,中小企业走“标准版”

与试点同步,全省推广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即“标准版资金池”。

两个版本的分工很清晰:试点版服务大型跨国公司,标准版服务中小型跨国公司。标准版准入门槛仅为试点版的十分之一。如主办企业注册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准入门槛进一步减半,降为试点版的二十分之一。

“本外币合一,双版本搭配。”李伟这样概括这套政策框架——对大型跨国公司,试点版资金池可为其提供更高的资金调拨额度、更便利的资金划转流程;对中小型跨国公司,标准版资金池可为其提供更低的准入门槛、更简化的备案流程。“不同类型企业的多样化跨境资金运营需求,都能在这个框架里找到对应的通道。”李伟说。

■“一企一档”帮首批企业落地,储备库分批扩围

政策获批只是第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下一步的落子已经排开。

首批6家试点企业将实行“专人对接、一企一档”,通过“外汇局辅导员+银行专管员+企业直报员”协同机制,帮助企业合规高效开展业务。同时在全省开展“资本项目·惠企行”系列活动。试点范围将按“服务实体、分批推进、风险可控”原则有序扩大,加强储备库建设,让更多企业能享尽享政策红利。风险防控上,坚持促便利与防风险并重,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政策环境优化方面,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为引领,发挥跨境资金池开放试验平台作用,完善“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更加智慧”的外汇政策体系。

对河北而言,这项试点的意义不止于6家企业。跨境资金集中运营能力,是总部经济的一块基础设施——哪里资金调得动、调得快、调得省,跨国企业才更愿意把区域总部、结算中心放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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