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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某诉支付宝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12月3日开庭 涉权责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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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自然人何某诉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于2026年12月3日15时40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张江第十八法庭(B3楼)开庭审理,该案由法院金融审判庭负责承办,主审人为肖某。本次涉诉事项涉及网络服务领域的权责争议,将对双方后续厘清相关网络服务场景下的权利义务边界产生参考作用。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何某
被告/被上诉人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2-03 15:40:00
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法庭张江第十八法庭( B3楼)
案号(2026)沪0115民初123257号
承办部门金融审判庭
主审人肖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公示的涉诉主体为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涉案由由自然人何某提起,争议围绕网络服务合同相关权责展开,该案案号为(2026)沪0115民初123257号,排定的开庭时间为2026年12月3日下午,目前暂未披露具体涉案金额,该案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负责审理,后续庭审结果将为网络支付服务场景下的合同纠纷处置提供相应的司法实践参考。

天眼查数据显示,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4年12月8日,法定代表人为韩歆毅,所属行业为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930人,注册资本150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5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447号15层。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1500002016-12-31

点评分析
本次支付宝涉及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庭审,虽暂未披露涉案金额,但将为其厘清网络支付服务场景下的权责边界提供司法参考。作为持牌大型支付机构,该案的审理结果也将帮助其进一步优化服务协议条款,完善用户服务合规体系,减少同类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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