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诉明明房产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2026年12月4日开庭厘清权责边界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陈某作为原告,将上海明明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戴某、戴某喜、王某琴列为共同被告,涉及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该案将于2026年12月4日9时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次涉诉事项将对相关主体的房屋交易权益认定、责任划分产生直接影响,各方需按照庭审安排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参与诉讼程序。
| 项目 | 详情 |
|---|---|
| 原告/上诉人 | 陈某 |
| 被告/被上诉人 | 上海明明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戴某、戴某喜、王某琴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开庭时间 | 2026-12-04 09:00:00 |
| 审理法院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
| 法庭 | 院部第二十九法庭 |
| 案号 | (2026)沪0112民初44021号 |
| 承办部门 | 民事审判庭 |
| 主审人 | 林某 |
| 开庭类型 | 正式开庭 |
本次涉诉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相关案件,由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承办,案号为(2026)沪0112民初44021号,目前暂未披露涉案房屋对应的具体交易标的金额,庭审定于2026年12月4日正式开展,涉事主体包含房产经纪机构与多名自然人,案件核心围绕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权利义务争议展开,后续庭审进展及裁判结果将直接明确各方在本次房屋交易中的责任边界,为同类房产交易纠纷的处置提供相应的司法参考样本。
点评分析
本次上海明明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牵涉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将直接厘清其在对应房产交易中的权责边界。公司需按庭审要求完整提交交易相关证据,积极配合诉讼程序推进。最终生效裁判不仅会明确本次交易的权益划分,也将为公司后续规范房产交易流程、规避同类合同纠纷提供清晰的司法参照,助力其完善日常业务风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