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应食品店诉鸣玉餐饮等买卖合同纠纷案12月3日开庭 督促企业优化账款流程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传应食品店作为原告,将上海鸣玉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刘某某列为共同被告,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将于2026年12月3日10时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次涉诉事项将对涉事餐饮企业的日常经营合规性梳理及账款结算流程优化带来一定的督促作用。
| 项目 | 详情 |
|---|---|
| 原告/上诉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传应食品店 |
| 被告/被上诉人 | 上海鸣玉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刘某某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开庭时间 | 2026-12-03 10:00:00 |
| 法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 法庭 | 西漕第十八法庭 |
| 案号 | (2026)沪0115民初106666号 |
| 承办部门 |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 |
| 主审人 | 陈某某 |
| 开庭类型 | 开庭 |
本次公示的涉诉主体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传应食品店与上海鸣玉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及自然人刘某某,所涉纠纷为双方在食品食材供应合作过程中产生的买卖合同争议,案件将于2026年12月3日正式开庭,目前暂未披露具体涉案金额,后续该案的审理进展将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相关团队依法推进,相关结果也将同步向社会依规公开。
点评分析
本次公示的买卖合同纠纷涉诉事项,将督促上海鸣玉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梳理日常经营合规漏洞,优化账款结算流程。案件后续审理推进及结果公开,也将为同类食材供应合作的商事主体提供合规参考,助力相关交易行为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