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红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产未标注商标塑料购物袋不合格 需落实质量主体责任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及本市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针对塑料购物袋的安全及核心性能指标开展专项抽检,同步公布了不合格产品处置措施及消费选购指引。
本次抽检不合格产品详情
本次专项抽检共检出77批次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项目集中在环保要求、落镖冲击两类,其中明确公示的单批次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如下:
| 被抽样销售者 | 标称生产者 | 产品名称 | 商标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符合项 | 备注 |
|---|---|---|---|---|---|---|---|
| 北京京润联发蔬菜店 | 元红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塑料购物袋 | 未标注 | 400×(260+60+60)×0.03mm 承重:2公斤 | 未标注 | 落镖冲击 |
塑料购物袋产品简介
塑料购物袋是日常消费场景中常用的盛装类塑料制品,可用于承载日常采购的商品,其中标注“食品用”的产品可直接接触生鲜、熟食等食品,合格产品需满足承重对应的抗冲击性能要求,同时符合相关环保规范,避免使用过程中出现破损漏物等问题。
后续处置及消费提示
针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全部移交经营主体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立案查处,督促相关经营主体及时下架不合格产品,防范不合格产品继续流入市场,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同时监管部门提示消费者选购时注意查验标识、辨别气味、检查外观规格,优先选择合规产品,日常也可减少塑料购物袋使用,优先选用环保替代品。
综合点评
本次抽检聚焦民生常用的塑料购物袋品类,针对核心使用性能和环保指标开展核查,不合格产品处置流程合规,同步发布的消费指引可帮助消费者提升选购辨别能力,相关经营主体需严格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规范生产销售环节的质量管控。
综合点评
本次北京针对塑料购物袋的专项抽检,覆盖核心性能与环保指标,后续立案查处、下架整改的处置流程合规,配套消费指引也能帮助消费者提升辨别能力。相关生产、销售企业需以此为参照,严格落实质量主体责任,补全生产、流通环节的质量管控漏洞,规避合规风险,保障产品符合相关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