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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天之叶包装有限公司生产的未标注商标塑料购物袋不合格 需落实质量管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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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及本市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聚焦产品安全与核心性能指标开展专项抽查,本次共检出77批次不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相关不合格线索已全部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同步督促经营主体下架不合格产品,防范问题产品继续流入市场。

涉事不合格产品详情公示

本次公示的不合格批次产品相关信息如下:

被抽样销售者 标称生产者 产品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批号 不符合项 备注
北京旭康博盛商贸有限公司 安徽天之叶包装有限公司 塑料购物袋 未标注 580mm×(370+70)mm×0.025mm 6kg 未标注 环保要求

塑料购物袋产品简介

塑料购物袋是日常消费场景中常用的盛装载体,按用途可分为普通款与食品接触专用款,合格产品需满足承重、环保等相关标准要求,直接接触食品的产品需明确标注“食品用”字样,不得使用超薄规格产品,避免使用过程中出现破损、环保指标不达标等问题。

消费选购提示发布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发布消费指引,提示消费者选购塑料购物袋时优先查验完整标识、避开有异味的产品,根据使用需求选择适配规格,日常倡导减少塑料购物袋使用,优先选用可重复利用的环保购物载体。

综合点评

本次专项抽查聚焦民生常用品类的核心质量指标,通过立案查处与下架管控同步推进,可有效降低不合格产品的流通风险。相关生产、销售主体需对照标准要求落实质量管控责任,消费者也可参照官方指引规范选购使用,共同维护日常消费场景的产品质量安全。

天眼查数据显示,安徽天之叶包装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1月28日,法定代表人为叶春青,所属行业为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5人,注册资本518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464.11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徽省桐城双新经济开发区经一路以东。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
叶春青100%51802040-04-03

综合点评

本次被检出环保要求不达标的情况,为安徽天之叶包装有限公司的质量管控敲响了警钟。作为主营塑料制品的微型企业,此次抽查结果督促其对照相关标准补齐生产环节的管控短板,及时规范产品环保指标,也有助于企业完善自身品控体系,规避后续同类合规风险,稳步适配市场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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