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汉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塑料购物袋不合格 可借监管溯源厘清权责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公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市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针对塑料购物袋的安全及核心性能指标开展专项抽检,本次共检出77批次不合格产品,目前相关处置工作已同步推进。
涉事不合格产品详情公示
本次公示的不合格批次涉及标称生产者营口汉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塑料购物袋,相关产品均未标注商标,不符合项统一为环保要求,具体信息如下:
| 被抽样销售者 | 标称生产者 | 产品名称 | 商标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符合项 | 备注 |
|---|---|---|---|---|---|---|---|
| 北京河客隆商贸有限公司 | 营口汉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塑料购物袋 | 未标注 | 540mm×(350+75+75)mm×0.026mm 承重:5kg | 未标注 | 环保要求 | 生产企业声称被假冒 |
| 北京果蔬为鲜商贸有限公司 | 营口汉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塑料购物袋 | 未标注 | 470mm×(300+75+75)mm×0.026mm 承重:1.5kg | 未标注 | 环保要求 | 生产企业声称被假冒 |
| 北京果蔬为鲜商贸有限公司 | 营口汉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塑料购物袋 | 未标注 | 380mm×(250+60+60)mm×0.026mm 承重:0.5kg | 未标注 | 环保要求 | 生产企业声称被假冒 |
塑料购物袋产品简介
塑料购物袋是日常消费场景中常用的盛装载体,按合规要求需明确标注公称承重、规格、执行标准编号等信息,直接接触食品的款式需标注“食品用”字样,合格产品需满足环保、抗冲击等相关性能指标,适配不同场景的盛装使用需求。
后续处置与消费提示
针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相关生产者、销售者线索全部移交经营主体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立案查处,督促相关主体及时下架不合格产品,防范问题产品继续流入市场。同时监管部门提示消费者选购塑料购物袋时注意查验标识、辨别气味、检查外观,优先选择合规产品,日常可减少塑料购物袋使用,优先选用环保替代品。
综合点评
本次抽检聚焦塑料购物袋核心安全性能,不合格产品涉及环保指标不达标问题,相关标称企业提出被假冒的声明也为后续溯源处置提供了参考方向。监管部门同步推进立案查处与消费引导,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引导公众建立更科学的塑料购物袋选购与使用习惯。
综合点评
本次北京市场监管部门针对塑料购物袋的专项抽检,聚焦环保等核心性能指标,对营口汉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而言,标称其生产的3批次不合格产品均标注信息不全,且企业已声明遭假冒,可借助监管部门的后续溯源处置厘清权责,维护自身品牌合规形象。同时本次事件也提醒企业需完善产品全流程标识管理与防伪溯源机制,规避仿冒产品对自身声誉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