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瑞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购物袋不合格 企业需排查仿冒风险规范管控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及本市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聚焦产品安全与核心性能指标开展专项抽检,本次共检出77批次不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目前相关不合格产品的生产、销售主体线索已全部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监管部门同步督促经营主体下架全部不合格产品,防范不合格产品继续流入市场。
涉事不合格产品详情公示
本次公示的单批次不合格产品相关信息如下:
| 被抽样销售者 | 标称生产者 | 产品名称 | 商标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符合项 | 备注 |
|---|---|---|---|---|---|---|---|
| 苹东市集(北京)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石景山分公司 | 任丘市瑞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塑料购物袋 | 未标注 | 420mm×(250+60×2)mm×0.03mm 1.5kg | 未标注 | 落镖冲击 | 生产企业声称被假冒 |
塑料购物袋产品简介
塑料购物袋是日常消费场景中常用的盛装类塑料制品,可用于收纳、携带各类商品,其中符合食品接触标准的产品可直接盛装生鲜、熟食等食品。合格产品需满足承重、抗冲击等性能要求,避免使用过程中发生破损漏物,同时需符合环保相关规范,降低环境影响。
消费选购提示发布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发布消费选购指引,提示消费者购买塑料购物袋时优先查验完整标识,确认食品接触类产品标注“食品用”字样,避开带有刺激性异味的产品,根据使用需求选择适配规格,日常可优先使用可重复利用的环保购物袋,减少一次性塑料购物袋消耗。
综合点评
本次抽查针对塑料购物袋的核心使用性能与环保指标开展排查,不合格产品存在的落镖冲击不达标问题可能导致使用中易破损,影响正常使用体验。目前监管部门已启动后续处置流程,消费者选购时留意相关指标要求,可有效规避不合格产品带来的使用风险。
天眼查数据显示,任丘市瑞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0年6月1日,法定代表人为王国君,所属行业为日用塑料制品制造,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65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任丘市梁召镇正洛村。股东信息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
| 王国君 | 100% | 200 | 2010-05-28 |
综合点评
本次北京市场监管部门的塑料购物袋专项抽检,对任丘市瑞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这类小型塑企形成合规警示。该企业为自然人独资的小型厂商,本次涉事批次其已声明遭假冒,后续可借此排查仿冒风险,同步规范自身产品标识与性能管控,贴合监管要求,也能减少消费端对同类产品的使用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