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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朋资管诉刘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26年11月3日开庭 系常规债权追偿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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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昆朋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将被告刘某某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该案定于2026年11月3日9时30分在该院张江第二法庭(A1楼)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系昆朋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金融资产业务推进过程中,为维护自身合法债权所采取的司法救济举措,相关后续进展将对其债权回收进度产生直接影响。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昆朋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刘某某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1-03 09:30:00
审理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法庭张江第二法庭(A1楼)
案号(2026)沪0115民初75875号
承办部门金融审判庭
主审人张某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诉主体为昆朋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涉项目为该公司持有的金融借款相关债权,本次诉讼暂未公开具体涉案金额,案件排期时间为2026年11月3日,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负责承办,属于资产管理机构常规的债权追偿类司法案件,后续庭审进展及判决结果将成为该公司梳理存量金融资产、推进不良债权清收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天眼查数据显示,昆朋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6月17日,法定代表人为李兴春,企业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11人,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79号3号楼1061号(6楼)。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
青海金泉实业有限公司51%510002020-06-12
山东寿光金鑫投资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4%240002020-06-12
青海泉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00002016-06-18
格尔木投资控股有限公司5%50002016-06-18

点评分析
本次昆朋资管针对金融借款纠纷发起的诉讼,是其常规债权追偿的合法举措,属于资管机构处置存量不良资产的正常操作。该诉讼推进将直接影响对应债权回收进度,后续判决结果也将为公司梳理存量金融资产、完善不良清收流程提供参考,助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与资产质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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