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奇智造股东会完成董事选举 董事长唐联生与独立董事黎仁华得票率均为99.87%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2026年10月30日,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在成都市青白江区青华东路2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唐联生主持,本次会议核心议程为审议多项公司制度修订、续聘审计机构及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2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2,865,1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0%;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89,1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公司在任董事8人全部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累积投票议案情况如下: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股数52,794,821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反对股数70,293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股数52,794,821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反对股数70,293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股数52,794,821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反对股数70,293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针对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966,0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93.22%;反对票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0.00%;弃权票数0股。
本次会议累积投票类的选举董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
| 4.01 | 非独立董事唐联生 | 52,794,881 | 99.87% | 当选 |
| 4.02 | 非独立董事谢晓丽 | 52,794,821 | 99.87% | 当选 |
| 4.03 | 非独立董事蒲艳 | 52,794,761 | 99.87% | 当选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
| 5.01 | 独立董事黎仁华 | 52,794,821 | 99.87% | 当选 |
| 5.02 | 独立董事居平 | 52,794,821 | 99.87% | 当选 |
| 5.03 | 独立董事陈实 | 52,794,821 | 99.87% | 当选 |
中小股东针对上述选举董事类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
| 4.01 | 非独立董事唐联生 | 966,076 | 93.22% | 当选 |
| 4.02 | 非独立董事谢晓丽 | 966,076 | 93.22% | 当选 |
| 4.03 | 非独立董事蒲艳 | 966,076 | 93.22% | 当选 |
| 5.01 | 独立董事黎仁华 | 966,076 | 93.22% | 当选 |
| 5.02 | 独立董事居平 | 966,076 | 93.22% | 当选 |
| 5.03 | 独立董事陈实 | 966,076 | 93.22% | 当选 |
本次会议涉及的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如下:
唐联生,职位为董事,职位变动为任命,生效日期2026年10月30日,经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谢晓丽,职位为董事,职位变动为任命,生效日期2026年10月30日,经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蒲艳,职位为董事,职位变动为任命,生效日期2026年10月30日,经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黎仁华,职位为独立董事,职位变动为任命,生效日期2026年10月30日,经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居平,职位为独立董事,职位变动为任命,生效日期2026年10月30日,经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陈实,职位为独立董事,职位变动为任命,生效日期2026年10月30日,经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江伟,职位为董事,职位变动为离任,生效日期2026年10月30日,经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陈立伟,职位为董事,职位变动为离任,生效日期2026年10月30日,经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刘素华,职位为董事,职位变动为离任,生效日期2026年10月30日,经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上海市汇业(成都)律师事务所指派王俊钦、邓静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出具结论性意见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